面向對象
從事建筑物、構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。
從事主要工作包括
(1)消防安全檢查;
(2)消防控制室監控;
(3)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;
(4)消防安全管理等。
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
(1) 初級中控員(國 家 職 業 資 格 五 級)
(2) 中級中控員(國 家 職 業 資 格 四 級)
(3) 高級中控員(國 家 職 業 資 格 三 級)
(4) 中控技師(國 家 職 業 資 格 二 級)
(5) 中控高級技師(國 家 職 業 資 格 一 級)
培訓期限
半日制職業學校教育,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;
培訓場地設備
理論培訓場地為標準教室,配備必要的掛圖、教具、多媒體演示及播放設備等;
技能培訓場所應配備典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固定滅火系統等建筑消防設施,具有必要的室外訓練場地和器材設施。
申報條件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經中級中控員正規職業培訓,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;
(2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;
(3)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業證書。
鑒定方式
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;
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設施實際操作、功能測試等方式;
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,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。